數據中心最新文章 創作型人工智能應用下作者“數據控制權”的提出 當人工智能使用作品作為數據來源并制造產物時,可能無法構成合理使用。現有著作權法僅規定了控制作品電子存儲行為的復制權,缺少對“數據使用”行為的控制。使數據處理者在獲得電子存儲的復制許可后,可以利用權利要素的缺失,自由使用創作型人工智能生成數據產物,對作者利益造成損害?;耍岢隽俗髡叩摹皵祿刂茩唷?,并通過案例分析、文獻研究等方式,論述“數據控制權”設立的正當性、合理性并進行框架建構,填補著作權法中數據權利要素的缺失,對作品的數據權利進行針對性的保護,同時也兼顧了作者與數據處理者的利益,為人工智能的數據使用的行為,提供了一種基于數據權和著作權相結合的保護思路。 發表于:9/25/2023 數據流通的歐盟戰略及其鏡鑒 歐盟近年來著重數據流通,其相關戰略可提煉為數據主權、單一市場與共同空間。數據主權是歐盟因應數據博弈的核心戰略,內松外嚴的數據流動模式為其理念。單一數據市場是維護數據主權的關鍵路徑,歐盟制定系列法案意圖建設“公平、自立,跨地域、跨領域”的數據市場。共同數據空間是建設數據市場的助推機制,歐盟將基于基礎設施打造若干數據空間。對此,中國須理性鏡鑒,立足國情而非削足適履,建構扎根中國大地的數據流通制度體系。 發表于:9/25/2023 商業數據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司法規制研究* 當前大量存在的不正當商業數據抓取、流量劫持、數據封鎖、惡意干擾等行為,嚴重干擾了數字經濟時代商業活動的有序發展,并出現了表現形式多樣化與動態化的變化趨勢。針對商業數據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司法實踐印證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條及第12條的法律保障效果,同時也暴露出現有規定的概括性、條款之間規范的界限不明確、對“不正當競爭關系”認定不當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商業數據不正當競爭行為司法規制,應通過統一標準以規范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適用,明確“競爭關系”作為司法適用的前提,構建有利于引導商業數據合理利用的多元化法治體系。 發表于:9/25/2023 基于三維人臉數據增強的深度偽造檢測方法 隨著深度偽造技術的發展,深度偽造視頻的制作及傳播變得越來越容易,給社會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風險,深度偽造檢測算法成為當前網絡安全領域的重要方向。聚焦于提出一種泛化性能更好、效率更高、可解釋性更強的深度偽造檢測算法,主要針對DFDC、FaceForensic++及CelebDF三個深度偽造視頻數據集進行實驗并以這三個數據集集中訓練出檢測模型,首先使用人臉檢測算法MTCNN提取人臉圖像,進而將EfficientNet網絡與Transformer架構相結合作為檢測模型,通過采用三維人臉數據增強、注意力機制以及全局局部融合方法對模型進行訓練和測試。模型在未使用型集成、知識蒸餾等方法的基礎上,達到了與最優檢測效果相當的檢測水平。 發表于:9/25/2023 基于數據元件與數據金庫打造安全可信金融數據空間 基于中國電子提出的數據元件與數據金庫理念,數據要素市場被科學合理地切分為數據資源市場、數據元件市場、數據產品市場,實現數據“資源化、資產化、資本化”。安全可信金融數據空間通過搭建多對多的安全可信數據空間架構模型,融合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以信用為手段,以金融科技為抓手,搭建政府、組織、企業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數據安全流通橋梁,實現多主體在線供給需求對接,支撐數據要素實現安全、高效流通和跨域流通,形成符合經濟學原理的市場化配置體系。 發表于:9/25/2023 基于預訓練模型的基層治理敏感實體識別方法 基層治理產生的大量敏感數據可通過數據脫敏去除隱私內容,但這些數據包含較多非結構化文本數據,難以直接進行數據脫敏。因此,需要對非結構化文本數據進行命名實體識別以提取敏感數據。首先把敏感實體分為16類并對信訪文本進行標注,輸入層表示采用預訓練模型BERT,編碼層利用雙向長短時記憶網絡汲取上下文信息,解碼層通過條件隨機場模型優化序列,構建了較高精度的基層治理敏感實體識別模型。針對脫敏工作需要,改變假陰性和假陽性的loss權重,并采用敏感實體框選率輔助評價模型性能。在基層治理信訪數據集和公共數據集MSRA上進行實驗,F1值分別為88.38%和90.11%,相較于基準模型提升了4.64%和3.78%。該模型可應用于非結構化文本的敏感實體識別,識別成功率高。現有評價指標未能較好地反映敏感實體的間接推理關系,應當探索更完善的敏感實體評價體系。 發表于:9/25/2023 中國首個接入大模型的 Linux 操作系統來了 9 月 22 日,統信軟件運營的深度社區正式官宣 deepin 成為首個接入大模型的開源操作系統。 發表于:9/25/2023 英特爾示警數據中心芯片庫存嚴重 英特爾表示,數據中心芯片庫存消化時間遠比PC更長,整個數據中心業務將延宕復蘇。日前,更傳出英特爾一批數據中心服務器CPU以40~50%折扣出售,最后由騰訊、阿里等大客戶出手“救援”。 發表于:9/25/2023 如何快速、簡單地遷移Keil MDK工程項目到其他開發工具 Keil MDK作為嵌入式行業常用的開發工具,嵌入式工程師們都很熟悉。但是最近聽說Arm公司要把Keil MDK合并到Arm Development Studio里,所以Keil MDK的版本更新已經基本停止了,大家都還在使用很老版本的Keil MDK,功能上并不是很方便,希望找到更好的替代工具。此外,從近期舉辦的包括RISC-V中國峰會在內的多個行業活動來看,RISC-V在中國的發展如火如荼并且勢頭很猛,因此還要考慮開發工具是否會長期支持RISC-V并可以通過移植重用相關設計。 發表于:9/20/2023 Spectrum儀器推出用于4.7GHz信號采集與分析的全新數字化儀卡 Spectrum儀器全新旗艦型號集10GS/s、12位分辨率、4.7GHz帶寬與12.8GB/s數據流傳輸于一體 發表于:9/13/2023 AI大模型時代,存算一體開啟智算未來 ChatGPT一經發布便引起國內外強烈反響,成為史上用戶數增長最快的消費者應用,也讓人工智能再次回到大眾關注的焦點。 發表于:9/7/2023 RISC-V生態建設已有長足發展,并已邁向高性能 隨著RISC-V生態的不斷加速發展以及市場需求的進一步增長,RISC-V也開始逐漸從物聯市場走向高性能領域,PC、汽車、數據中心、AI等高性能領域成為RISC-V的重要機會市場。 發表于:9/6/2023 覆蓋十余個行業場景 MiniMax大模型全面開放 8月31日,MiniMax開放平臺已全面正式開放服務。眾多企業用戶已登陸“MiniMax開放平臺”搶先體驗。 發表于:9/1/2023 論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決策中的應用 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領域的應用方興未艾,世界各國廣泛開發人工智能產品,以期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決策的公平性。然而,人工智能尚處于初級階段,存在決策偏見、算法黑箱等技術缺陷,并不能做到完全價值中立;人工智能的應用也對傳統司法原則和理論造成了沖擊,一定程度上威脅到了人權保護。所以,不能盲目夸大人工智能對于司法決策的作用。針對人工智能技術的缺陷,提出要在人工智能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減少決策偏見,推進相關認證標準;對于人工智能的應用問題,首先要明確人工智能只能輔助決策而不能替代決策,其次應加強人類的責任和監管,保障決策的公平性。同時,應加強辯方的數據權利,以實現技術司法模式下的控辯平衡。 發表于:8/24/2023 大數據時代下歐盟數據可攜帶權的風險和啟示 數據可攜帶權是歐盟于2018年生效的一項新興權利,允許數據主體不受阻礙地將個人數據傳輸給另一個數據控制者。研究數據可攜帶權對我國個人數據保護體系的建構、國內互聯網企業走向國際市場都將起到積極促進的作用。通過對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中的立法規定及其實施現狀進行分析,發現該條款實質上已淪為僵尸條款,并未發揮預期的功能。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確立了此項權利,在后續相關制度規定時應當參考歐盟經驗,對數據可攜帶權的客體范圍進行限縮,加強政府部門分層級監管,實現數據可攜帶權的中國本土化。 發表于:8/24/2023 ?…343536373839404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