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至今未透露陸方提供的具體優惠項目,但一般認為,臺積電南京廠除了在用地取得上獲得優待外,應該還享有大陸官方對積體電路(IC)產業有最高級別的“五免五減半”(前五年免所得稅、后五年所得稅減半)減稅政策。
大陸官方曾在二○一四年六月廿四日發布“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除了重申二○一一年發布、對半導體業采取最高租稅優惠的國務院“四號文”仍有效外,對符合條件的IC制造重大技術裝備、產品關鍵零組件及原材料,還將繼續實施進口免稅政策。
臺積電本次赴大陸設立的南京廠,是生產十六奈米的十二寸晶圓。根據四號文規定,凡生產零點二五微米以下大小的晶圓廠商,其經營期在十五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可享有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且第六年至第十年還可按照百分之廿五的法定所得稅率,再減半征收的“五免五減半”優惠。
不過,按照舊有的大陸國務院“四號文”規定,這些針對半導體業的優惠,必須在二○一七年十二月卅一日前起算獲利年度后,這些優惠才算生效。臺積電仍可能有時間上的壓力。
本站內容除特別聲明的原創文章之外,轉載內容只為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轉載的所有的文章、圖片、音/視頻文件等資料的版權歸版權所有權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創文章及圖片等內容無法一一聯系確認版權者。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我們,以便迅速采取適當措施,避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聯系電話:010-82306118;郵箱:aet@chinaa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