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布的《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引起了業界的一片嘩然。該征求意見稿把產能作為行業準入的主要條件之一,規定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由之前的2億千瓦時提高到80億千瓦時。這增加40倍的產能門檻,將使大多數動力鋰離子電池生產企業從此無緣“動力鋰離子電池”行業。而剩下幾家屈指可數的寡頭,則可坐分行業的天下,壟斷動力鋰離子電池的技術、產品和價格,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更不利于我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
如今我國的開放,更重要的是對內開放。對內開放主要是要反對和抑制各種壟斷,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促進資源產業之間、地區之間以及各所有制企業之間的合理流動與優化配置,促進競爭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目標就是要讓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2014年以來,我國在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的背景下,動力電池行業得到了高速發展。目前動力鋰離子電池生產企業已有15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30家。這些企業中,不乏產能雖低但創新能力卻巨大的企業。不過,一旦“80億千瓦時”的準入門檻通過發布,這些企業絕大多數將“被審批死”,大約只有5家企業可“獲批”存活。
據規劃,到2020年,中國新能源車年產銷量將達到500萬輛。如此龐大的市場,只有寥寥數家企業生產動力電池,顯然極有可能出現“消化不良”,進而造就新的企業“大而不強”的現象。
事實上,在市場化程度不足、競爭不充分的環境下,很多大企業存在綜合效率低下、資源配置錯位、市場靈敏不夠、長遠戰略缺乏等不足。這些不足,導致大企業雖然資產規模很大、銷售收入很高,但是創新能力普遍不足、全球化經營能力缺失,遭到社會輿論的種種非議。
剛剛履新的工信部副部長徐樂江曾指出,“中國企業‘大而不強’,深層原因之一是整個經濟的市場化程度還不夠高。不論什么性質的企業,如果未能長期在高度市場化的環境中進行充分的競爭,很難鍛造出強大的競爭力”。
“80億千瓦時的年產能門檻的實施,可能會導致行業壟斷的出現,將不利于動力電池行業的整體發展,也不利于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推廣。” 11月29日,在一場由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主辦的“《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研討會”上,不少與會的國內主流動力電池生產企業代表表示,“如果企業通過增加投資,‘硬’是達到80億千瓦時的產能,那么就會造成現有已建成產線無法達到新的工藝水平而被淘汰,導致資源的巨大浪費。”
業內人士表示,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如果以產能論英雄,“誤殺”以“技術為王”的創新型企業,將會導致少數企業壟斷動力電池行業,阻礙動力電池產業的良性發展。
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姚景源表示,產業政策一定不要去干預市場、替代市場,看得見的手絕對不能把看不見的手(市場機制)給按住。
一個行業規范的出臺,應以推動一個行業發展為責。科學合理地制定行業規范,通過市場“優勝劣汰”的機制以及創新監管措施,讓無法跟上行業發展腳步的企業主動轉型,促進動力電池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從而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才是相關監管部門出臺行業規范的應有之義。
業內人士希望,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聚焦提高企業研發能力和創新能力,引導企業依靠科技加強管理,開發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品,在生產條件、安全保障、售后服務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形成有利于我國動力鋰離子電池產業規范有序的市場格局,為行業的創新發展保駕護航。